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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次数:454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行业协会商会作为联系政府和企业的自律性服务组织,在推动行业信用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和《海南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商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升会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海南省重庆商会特制定本行业信用建设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性的信用制度建设、科学化的信用管理方法和全员参与的诚信文化培育,构建一套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适应重庆商会特点的行业信用体系,为会员企业在琼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实的信用支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战略部署,坚持以会员服务为中心,以行业自律为主线,以信用管理为手段,通过建立健全商会行业信用体系,引导会员企业守法经营、诚信履约,增强行业自律水平,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海南渝商品牌建设,为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服务会员原则。将行业信用建设工作融入对会员的全方位服务中,以提高会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主要目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信用管理咨询和培训等服务。
2自主建设原则。充分发挥商会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在倡导和组织行业信用建设的同时,培育自身的公信力,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在会员企业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3.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归集、披露和应用等活动,确保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正当适度原则。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应当与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相适应,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
5.正面激励与失信惩戒相结合原则。通过信誉良好的会员企业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鼓励守信企业;同时建立相应的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对外公开,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失信企业的信用信息。
(三)建设目标
1.近期目标(2023年内)
(1)建立商会信用管理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2)制定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
(3)完成80%以上会员企业的信用档案建立
(4)开展首批会员企业信用评价
(5)组织信用管理培训活动
2.中期目标(2024年-2026年)
(1)实现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全覆盖
(2)建立商会信用信息数据库
(3)形成有效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4)会员企业诚信意识显著提升
(5)商会信用建设经验在行业内产生示范效应
3.长期目标(2027-2029年)
(1)建成具有渝商特色、海南领先的商会信用体系
(2)打造"诚信渝商"品牌,提升海南渝商整体形象
(3)推动会员企业信用资产增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4)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海南省重庆商会信用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 目标值(1年内) 目标值(3年内)
制度体系 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度 ≥80% 100%
信用档案 会员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80% 100%
信用评价 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参与率 ≥60% ≥85%
诚信培训 会员企业信用培训覆盖率 ≥70% ≥90%
信用应用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率 ≥50% ≥80%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
商会将根据行业信用建设需要,制定一套系统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为行业信用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1.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用信息的采集、分类、保护、使用、发布、联网与交换等规则。严格区分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依法确定信息采集范围,禁止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基因、指纹等法律禁止采集的信息。
2.行业自律规约。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研究制定以倡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为核心内容的行规行约,积极规范会员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自律规约的制定将体现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广泛征求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过专家研究论证,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3.企业失信行为举报制度。建立会员企业失信行为举报渠道和核查机制,为行业内部和社会公众提供监督途径。
4.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制定科学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完善的信用评价流程,明确评价标准、程序、结果应用等内容,确保信用评价工作规范、透明、公正。
5.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明确激励和惩戒的具体措施、实施程序和监督机制,建立与政府、市场、社会形成的约束和惩戒机制相衔接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
(二)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商会将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会员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的科学采集、有序管理和合理使用。
1.信用信息采集。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规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会员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标准,建立行业内部信用信息收集渠道,依法收集、记录和整理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采集市场信用信息,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经信用主体同意,并明确告知信用主体采集内容、采集方式、信息用途以及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2.信用档案建立。为每家会员企业建立电子信用档案,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守法守规情况、履行行规行约情况、获得荣誉等内容。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3.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主动与海南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征信机构以及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组织进行对接,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为会员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信息服务。
4.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保障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归集、披露、共享、查询和应用等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从事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和服务的人员,不得非法提供、披露和使用信用信息,不得篡改、虚构、泄露、窃取和非法买卖信用信息。
(三)推广信用承诺制度
积极响应海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在商会内广泛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提升会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诚信水平。
1.公示型信用承诺。鼓励会员企业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在政府门户网站、商会网站或其他渠道上自愿公示其登记注册、生产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2.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在会员企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时,鼓励其使用信用承诺替代部分证明材料,享受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
3.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鼓励会员以自主申报、自主承诺等形式提供自身社会信用信息。
4.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对于存在失信行为的会员企业,在其申请信用修复时,要求其作出信用承诺,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商会将收集整理会员企业的信用承诺书,并在商会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真实、合法、完整的信用承诺信息,将作为商会评价会员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参考。
(四)开展会员信用评价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商会将在会员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为宗旨,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1.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行业特点,设计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包括企业基本素质、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社会责任等方面,针对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设置差异化指标和权重。
2.评价程序与方法。制定公正、公开的信用评价操作流程,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评价过程将坚持客观公正原则,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企业信用状况。
3.评价结果公示与应用。信用评价的方法、标准、结果等应当公开发布并提供查询服务。依托新闻媒体、商会网站和内部刊物,积极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提高诚信会员企业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中的接受度和知名度。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商会评先评优、市场拓展、行业扶持和奖励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4.第三方合作。加强与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信用评价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五)加强诚信教育宣传培训
商会将诚信教育和信用培训作为行业信用建设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全面提升会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能力。
1.诚信宣传教育。结合本行业实际,以弘扬诚信经营的商业文化为主要内容,以培养企业树立"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伦理道德为目标,采取各种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方式,依托各种新闻媒体和商会内部刊物,广泛对会员企业进行诚信宣传教育。
2.信用管理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会员企业进行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使企业管理人员掌握企业信用文化建设、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管理工具应用等知识,增强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
3.典型案例宣传。收集整理诚信经营典型案例和失信受惩案例,通过商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会刊等平台进行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
4.诚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诚信兴商"、"诚信渝商"等主题创建活动,在商会内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定期评选表彰诚信会员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商会将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要求,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守信行为的倡导和褒扬,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和约束。
1.守信激励措施。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信用主体,可以在商会权限范围内实施下列激励措施。
(1)推荐享受行政便利。向政府部门推荐守信企业,使其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享受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
(2)商会内部优先服务。在商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中,对守信企业给予优先选择、重点推荐等优待;在公共资源交易中,予以信用加分、提升信用等次。
(3)宣传推介。在商会门户网站、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推介,提高守信企业的社会声誉和市场影响力。
(4)资金项目支持。在商会涉及的政府优惠政策实施、资金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或予以重点支持。
2.失信惩戒措施。对失信的会员企业,可以根据商会相关章程和规约,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行业内部警示。对轻微失信行为,通过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警示。
(2)公开谴责。对较为严重的失信行为,通过商会网站、会刊等平台进行公开谴责。
(3)取消会员资格。对特别严重的失信行为,按照商会章程规定的程序取消会员资格。
(4)向有关部门通报。将失信会员企业的信用信息向有关政府部门通报,为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提供参考。
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时,应当与失信主体的失信行为相关联,与其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相适应,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
(七)推动信用服务应用
商会将积极推动信用服务和信用产品在会员企业中的应用,帮助会员企业提高信用管理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1.信用咨询与服务。根据会员企业的申请,以强化信用意识,促进诚信经营,防范交易风险为目标,协助企业建立以客户信用状况调查、信用评价、信用投放、帐款追收为核心,涵盖企业信用自律、信用档案管理等内容,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2.信用报告使用。鼓励会员企业在市场交易、企业管理、行业自律、金融服务等活动中查询社会信用信息和使用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
3.信用融资对接。加强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帮助信用良好的会员企业获取更多的业务优惠、便利和市场机会。探索开展"信易贷"等基于信用的融资模式,缓解会员企业融资难问题。
4.信用风险预警。通过行业信用数据库,监测行业信用风险变化,及时向会员企业发布信用风险提示,帮助企业防范交易风险。
三、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1.领导小组。成立由商会会长为组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为副组长,各副会长、理事为成员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信用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重大决策。
2.工作机构。设立专门的信用工作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用建设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信用工作委员会下设信用信息部、信用评价部、信用培训部等专业部门,明确职责分工。
3.专家顾问组。聘请信用管理、法律、金融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顾问团队,为商会信用建设提供专业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制度保障
1.工作制度。建立信用建设工作例会制度、报告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确保信用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监督机制。建立信用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用应用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沟通协调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其他商协会、信用服务机构等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学习先进经验,加强合作交流。
(三)资源保障
1.经费保障。商会将设立信用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信用评价、培训宣传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会费支持、企业赞助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
2.人员保障。配备专业工作人员负责信用建设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技术保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确保信用信息采集、存储、应用的安全和高效。
(四)监督评估
1.年度评估。每年对信用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成效,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会员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会员企业对信用建设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听取会员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工作内容和方式。
3.社会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开信用建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信用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海南省重庆商会行业信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全体会员企业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商会将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运行有效的行业信用体系,显著提升会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打造"诚信渝商"品牌,为会员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海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商会将根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对本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信用建设工作始终符合会员企业发展需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我们相信,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海南省重庆商会的信用建设工作一定能够取得预期成效,助力会员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共享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机遇。
海南省重庆商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