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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8 浏览次数:455
为树立海南省重庆商会及全体会员的良好形象,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弘扬“重信重义、自强不息”的渝商精神,引导在琼渝商积极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特制定本行业自律公约。全体会员须共同遵守,互相监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基本原则
全体会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宗旨目标
通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会员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在琼渝商的整体竞争力与社会声誉,促进琼渝两地经济交流与合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渝商”力量。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三条 守法经营,维护秩序
严格遵守国家及海南省在工商、税务、环保、安全、劳动等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坚决抵制和杜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反对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 诚实守信,塑造品牌
在商业活动中坚持诚信原则,信守合同,履行承诺,不恶意违约,不拖欠货款及员工工资。
真实宣传,不发布虚假广告,不误导消费者,树立“渝商”诚信金字招牌。
第五条 质量为本,追求卓越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把产品质量关和服务质量关,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
鼓励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和产品品牌。
第六条 公平竞争,协同发展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尊重知识产权,不窃取商业机密,不诋毁、贬低同业竞争者。
倡导会员之间相互尊重、交流合作、资源共享,形成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行业生态。
第七条 承担责任,回馈社会
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
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展现渝商的家国情怀与责任担当。
第八条 团结协作,共促会誉
自觉维护商会声誉,不以商会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谋取私利。
积极参与商会活动,关心商会发展,加强会员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将商会建设成为在琼渝商的“温暖家园”和“坚强后盾”。
第三章 监督与执行
第九条 组织机构
商会秘书处负责本公约的日常宣传、推进与服务工作。商会理事会设立“自律公约监督委员会”(或授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受理投诉、调查核实及协调处理违约事件。
第十条 执行机制
激励机制。对模范遵守本公约、社会声誉好、贡献突出的会员,商会将通过网站、会刊、公众号等平台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评优评先、推荐政策支持等方面优先考虑。
纠察机制。会员之间发生纠纷,应优先通过商会内部调解解决。对于违反本公约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监督委员会举报。
惩戒机制。经查证属实的违约行为,监督委员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
1.口头警告或内部通报批评;
2.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在商会内部刊物及平台上公示;
4.暂停其商会会员资格一至六个月;
5.情节严重、给商会或行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公约生效
本公约经海南省重庆商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解释与修改
本公约的解释权归海南省重庆商会理事会。本公约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提议并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十三条 遵守承诺
本公约自生效之日起,对全体会员均具有约束力。所有会员均被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承诺遵守本公约全部条款。
海南省重庆商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