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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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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重庆商会2023年理事会成员履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浏览次数:227

根据《海南省重庆商会章程》(以下简称《商会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规定,并参照《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指导精神,按照商会会员大会的工作部署,海南省重庆商会(以下简称“本会”)对2023年度理事会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系统性的审定与评估。此项工作旨在加强理事会自身建设,提升理事履职能力与责任感,保障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审定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定工作概述

本次履职情况审定工作覆盖了2023年度在册的全体理事会成员。审定工作主要依据《商会章程》中关于会员权利、义务及组织机构的有关规定,重点围绕理事会成员参与商会事务、履行会员义务等方面展开,通过内部核查、会议记录查阅、沟通确认等方式进行。

二、审定人员范围

本次履职审定范围为本会2023年度理事会全体成员,共计74人。其中包括会长1人,执行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0人,副会长25人,理事37人。

三、履职情况审核内容与结果

本次审定工作主要审核了以下内容:

1.履行会员义务与执行商会决议情况。重点考察理事会成员是否遵守《商会章程》,积极执行理事会相关决议,出席理事会会议,参与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及公益事业,关心和支持商会建设与发展。

2.会费缴纳情况。依据本会会费管理办法,核查理事会成员在2023年度会费的缴纳情况。

3.遵纪守法与遵守章程情况。核查理事会成员在年度内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商会章程》相关规定的行为。

经审核,总体情况如下:

本会绝大多数理事会成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和参与商会工作,展现了良好的集体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1.会议活动参与方面。大部分成员能够克服企业经营管理等困难,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理事会会议及商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商会发展建言献策。其中,姜代云、戴青树、黄晖东等同志等成员在商会重大事项决策、资源对接、会员服务等方面发挥了核心主导作用;胡祥树、赖龙、张安平等同志等成员在各自领域积极牵头或深度参与商会专项工作与活动,表现突出;多数成员能够保持与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关注商会动态,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支持。

2.会费缴纳方面。截至审定工作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已按规定足额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理事会成员共计68人。尚未完成会费缴纳的成员共计6人。

3遵纪守法方面。经审核,所有理事会成员在2023年度内,均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会章程》的重大行为。

四、审核结果认定

综合上述履职审核情况。

1.认定履职合格的理事会成员。已按规定履行会费缴纳义务,并能积极参与或配合商会工作的成员,共计61人,名单如下:

王光强、戴青树、张安平、黄晖东、邓忠全、程吉祥、徐世凡、洪显平、龚家权、何娟、陈东智、赖波、钟汉贵、王成斌、曾元丰、张莉、邓红、丁确、张荧、向语琦、周兴敏、周素英、毛永中、勾洪刚、江建军、杨建军、邝海英、陆汇川、袁胜华、黄文灿、赖尔明、徐永川、江军、尹佳、刘中平、吴黠、廖明毅、彭唯诚、胡慎、陈中学、王建华、唐嘉漫、曾凡益、田斌、谭大钊、张昌伟、袁定伟、张常林、王小军、胡明、涂方静、彭正平、谢厚均、范国芬、程中云、余清泉、杨清明、程建达、郎兴兵、鲁友清、唐传汤。

2.对于其余未能完全履行理事职责的成员。主要体现为长期未参与商会活动、未能按时缴纳会费等。根据《商会章程》中关于会员权利义务及自动退会的相关规定,经本次审定,按章程规定启动相应程序,视为自动退会或不再保留其理事会成员资格。

五、总结与展望

本次理事会成员履职情况审定工作,是对过去一年理事会运行情况的一次有效检视。结果表明,本会理事会主体是富有活力和责任担当的。对于审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商会将依据章程和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进一步完善成员履职激励与约束机制。

展望未来,希望全体理事会成员继续秉持初心,牢记使命,严格遵守《商会章程》,认真履行理事职责,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商会的各项工作中来,团结带领全体会员,共同将海南省重庆商会建设成为有凝聚力、有影响力、有贡献力的优秀社会组织,为促进琼渝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海南省重庆商会

                                                    202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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